发布时间:2021/4/27 16:56:59
本网讯(周露露)“虽然今天被处罚了,但我真的心服口服,更要给你们的行为点赞!”4月22日,常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被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处罚,与一般案件不同的是,该公司车队负责人不仅积极配合案件处理,还向执法人员表达了感谢。
当天上午,雪堰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辆挂有苏DXXXXX(临牌)的混凝土搅拌车疑似参加货物运营,随即执法人员将车拦下,在现场检查后发现,该车是常州某凝土有限公司的车辆,现正载货10方混凝土送往雪堰镇太湖庄园项目工地,但车辆并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年初购买了一批新车,部分车辆暂未办理相关证件,由于现阶段送货量较大,车辆周转不开,因此临时启用了未办理相关证件的苏DXXXXX(临牌)车辆。
执法人员现场告知车主其违章行为,并将按照程序予以暂扣车辆处理。此时,车队负责人面露难色,他告诉执法人员混凝土放置在搅拌车里需要滚筒不停转动,否则会凝固造成较大损失。了解情况后,两名执法人员立即决定一人押车,一人执法车引路,冒着大雨前往太湖庄园项目工地卸载混凝土。卸载完毕后,车队负责人终于松了一口气,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案件处理。
目前,该公司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被处罚5000元。同时,交通执法人员教育该公司一定要吸取教训,加强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依法依规进行货物运输经营,保障道路运输及自身安全。